居家督導員
原始職缺: https://job.taiwanjobs.gov.tw/Internet/jobwanted/JobDetail.aspx?EMPLOYER_ID=2408717&HIRE_ID=14581271
1.接派案、個案每月執行電訪及每三個月家訪、調整居服員班表或調動處理。 2.居家服務個案管理,並定期訪視,進行需求評估。 3.居家照顧服務員人力調派、督導、溝通協調。 4.負責開案、轉介、結案等行政工作。 5.工作流程及服務品質監控、考核居家照顧服務員。 6.居家照顧服務員教育訓練、社區資源整合與服務。 7.每月舉辦個督或團督並完成會議紀錄、定期辦理個案研討會。 8.每月最後一日務必回收各服務對象的記錄單,三日內完成紀錄單查核作業。 9.與照專及A個管溝通協調引導服務項目及支數能滿足個案需求。 10.處理個案或家屬的申訴案件。